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9日審查壹傳媒電視廣播公司經營新聞台與資訊綜合台兩頻道申請案,委員認為壹電視利用動畫呈現犯罪、自殺、性侵案件,揣摩犯罪者主觀意識,已經違反新聞本質,也違背通訊傳播基本法中維護人性尊嚴的規定,因此決議兩頻道申請案不予通過。
繼上週壹電視申請娛樂台、體育台與電影台遭NCC退回,待日後補件說明、再重新審議後,壹傳媒申請的新聞台與資訊綜合台,則因明顯違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核心價值,在審查後遭到否決。
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,根據通訊傳播基本法第5條規定,通訊傳播應該維護人性尊嚴、尊重弱勢權益、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,但新聞報導如果用動畫表現,以「戲劇」演繹手法模擬,揣摩犯罪者的主觀意識,就不算新聞,而是類戲劇節目。陳正倉說:『(原音)兩個頻道的申請都不予許可,與會的學者專家認為它這個不是新聞,應該是一個類戲劇,也就是跟大家所認知的新聞是有極大的落差。如果勉強要談,認為它是一個類戲劇的節目,當然不可以去申請新聞頻道。』
陳正倉說,新聞畫面應符合「普遍級」規定,但壹電視提供「新聞動畫處理準則」中的犯罪新聞、自殺新聞、屍體新聞、性侵新聞、車禍新聞,明顯不符新聞台普級規範;至於綜合資訊台,也有37%的新聞,因此NCC委員決議否決兩頻道申請。
至於部分飛安意外或司法案件是否可用動畫或插畫方式呈現?陳正倉說,只要新聞不違反人性尊嚴,純粹描述或輔助事實,並非揣測自殺或性侵犯罪者意圖,又被社會所接受,NCC不會反對。陳正倉也允諾,將責成業管單位訂定原則性規範。至於壹電視遭否決後,未來是否還有翻身的機會?陳正倉說,只要壹傳媒符合相關規範,還是可以重新送件、申請頻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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