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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路之狼 出獄前竟被評估不會再犯

自由時報自由時報 – 2012年8月1日 上午4:55

獄方:刑滿出獄 通報監控

〔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、黃以敬、王定傳、項程鎮、何玉華/綜合報導〕「問路之狼」張宗華刑滿出獄不到一個月卻再度犯下性侵害女童案,台北監獄昨表遺憾,並指張在獄中接受3次強制治療,第3次通過評估才讓其出獄;但外界反映,張嫌一出監就犯案,可見「治療完全無效」;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也憂心地指出,整個獄中評估、治療制度早就出現問題。

張宗華因犯8件性侵女童案,被關11年多,7月1日剛刑滿出獄,怎料過了25天後,他竟在新北市中和區性侵國小女童;張嫌坦承以性器官摩擦女童下體,板檢28日聲押獲准,檢警正清查是否另涉他案。

如期報到 25天就犯案

北監指出,獄方對性侵犯的強制治療,一向都是外聘心理師、治療師進行,另有專家社工加入。接受治療的對象須通過各項「心理評估」,評估都有科學量化的數據評量,即為「static-99」評估量表;通過者則須提報告,由獄方召開評估會議,並委任心理醫師或大學教授當主席,逐一對個案討論,且須達成一致意見才能通過,過程嚴謹。

雖然如此,桃園地檢署一名鑽研犯罪心理學的檢察官卻指出,根據犯罪學界的認知,性侵害犯雖有治療之可能,但戀童癖者,學界目前的認知為根本「無可救藥」,即無治癒的可能。

獄方說,獄方依法對張宗華進行強制治療、評估,前兩次他未通過評估,去年2月第3次治療後,張才通過評估;此時因他已達假釋門檻,故依法報請假釋一次,但未通過。

但張的刑期在今年7月1日屆滿,且他通過「再犯評估」,獄方不需向法官提出再度強制治療裁定的聲請,屆時勢必刑滿出監,獄方於是在4月行文「新北市性侵害防治中心」與新北市警局注意監控。

婦團:評估度制已淪形式

但「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」理事長梁毓芳批評,獄中對罪犯的評估制度早就有人力及專業不足的問題,通常就是填問卷;精神科醫師又往往欠缺犯罪防治專業訓練,評估機制早被詬病不已,無法有效篩檢出有危險性的性侵犯,輔導治療成效也不好。

一名不願具名的律師也說,張嫌一出監就犯案,可見「治療完全無效」,若法務部不願正視這個問題,未來難保其他女童不會再受害。

北監說,對於再犯之虞的「評估失準」,獄方將檢討了解;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也指,性侵害人犯是否有再犯傾向,不易認定,「很難以事後的結果苛責獄方的判斷」。

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淑芳則說,張宗華出獄後都如期報到並完成身心治療課程,法令規範的部分都做了,卻這麼快就犯案,令人遺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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